境外债发行政策方向
事前审核
发行一年期及以上境外债券需事前向国家发改委提交审核登记申请并获取《审核登记证明》
获取《审核登记证明》需约3个月时间
事后登记
外债登记;跨境担保登记;资金回流
属地外管部门管辖,对政策解读的自由裁量权较大,省级外管对区域内外管政策进行管控
发行一年内期限境外债券,需事前与外管部门沟通,取得原则性同意
监管机构 | 法规择要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6号),于2023年2月10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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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企业发行发债备案登记制管理改革的通知》(发改外资〔2015〕2044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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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对地方国有企业发行外债申请备案登记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办外资〔2019〕666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对房地产企业发行外债申请备案登记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办外资〔2019〕77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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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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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 管理局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完善真实合规性审核的通知》(汇发〔2017〕 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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